唐园(化名)大学毕业到深圳,凭着一口流利的英语,到一家外贸企业谋职。在平时的业务往来中认识了一个广东男孩,两人志气相投,专业类同,很快就恋爱、结婚,生了个可爱的女儿,买了套房子,生活走上了正轨。后来,孩子上幼儿园了,丈夫辞退了保姆,极力要求刚退休的婆婆到深圳带孙女,从此,家庭战争此起彼伏。原以为婆媳之间吵吵闹闹,时间长了也就过去了,没想到,丈夫不这样认为,他坚持这个观点:母亲不可以重新选择,而老婆是可以的。他不愿意让自己的母亲受苦。就这样,结婚第六年,他们离婚了。离婚是在很平和的情形下进行的,女儿归男方,考虑到孩子的原因,唐园把房子让给了丈夫,自己只要了一部分存款。
就这样,唐园重新开始了单身生活。她是个开朗的人,离婚的阴影很快就不复存在。半年后,唐园跳槽,到另一家企业任职。在这里她遇上了一个外籍男
子,两人成了搭档,并且很快坠入爱河。男子是美籍德国人,在北京读过两年书,取了个中文名字叫“李长城”,李比唐园大五岁,身高1米8几,身材魁梧,满脸胡须。两人形影相随,按李长城的话说是“我们要永远相敬如宾”,他们在外租了一套酒店公寓,开始了同居生活。唐园的跨国恋情很快就在朋友中间传播开了,引来了不少羡慕。但是,新鲜感很快散去,唐园对“跨国婚姻”的想象力开始打折扣,因为,李长城的许多生活主张和行为方式开始与自己的“东方传统”产生冲突。
首先,在性生活方面,唐园逐渐产生了“不适感”,这源于李长城的“随心所欲”和“浪漫”。在唐园的理解中,性是隐私的,温馨的,而李需要的却是“刺激”、“浪漫”,比如,在回家的汽车里,李“想要就要”,哪怕是在家里,他也不断地追求花样,客厅、阳台、厨房,处处都可以是作乐的场所,不管唐园感受如何,非得要“培养”她的“情趣”,认为这是“生活质量”的一部分。一回到家,李喜欢赤身裸体,唐园非常难于接受,李不仅没有修改这一习惯,反而挖苦唐园是“中国式的保守”。有时候去爬山、游泳,李长城也“性趣大发”,要来个“野外情趣”,为此,唐园跟李长城有过不少争执。
其次,在对待唐园女儿的问题上,李长城的态度令唐园感觉到突兀。唐园离婚并且有个女儿的事实,早就与其交流过,李还特意要求见过唐园可爱的女儿,兴奋之情溢于言表,称为“可爱的小天使”。但是,“天使”很快就成了李长城心里的障碍——唐园时不时要去看女儿,或者把她带出来玩玩,给女儿买点东西,李长城对此大为不解,他认为,这超出了“法律范围”,既然法律把孩子判给了爸爸,做母亲的就不可以这样频繁接触,渗透她的生活。唐园跟他争吵:母爱是不受法律约束,也没有任何疆界、政见之分的。李大笑:如果我们结婚了,我要告你,就会有法律来约束你的伟大母爱。同时,李对唐园把房产留给前夫表示不解,认为唐园是“不尊重法律”,既然是两人的共同财产,就应该遵照法律原则进行分割。他甚至鼓励唐园提起诉讼,要回自己的财产。这被唐园严词拒绝,李大为不快。
最令唐园无法接受的是,李长城坚固的“AA制”做法。如果在大的方面,如房租、大宗生活开支上实行“AA制”,唐园是理解也赞成的,两人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,合理分解共同开支,这样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葛。但是在很多小节上,李的“AA制”闹得非常不愉快。有一次逛商场,唐园顺便买了当月所需的卫生用品,结帐的时候,李竟然把它分开,要唐园单独付帐,坚持这是唐园“个人开支”,不得混淆,把唐园和收银小姐搞得哭笑不得。最令唐园恼火的是,一次,几个老家朋友特意过来看她的“老外男友”,大家一起出去吃饭,唐园特意做李的工作,要他“表现积极一点”,李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,大叫“今天我相亲了”。吃完饭,唐园久等李“表现表现”,就是不见他掏腰包,赶紧自己跑去收银台买单。回来,看见李一脸不高兴。唐园赶紧把朋友们打发了,两人在饭店里就争吵起来。李不高兴的原因是,刚才几个人吃饭,消费应该由大家平分。
——唐园开始考量,这段感情有没有必要继续发展。李长城有才华,有魅力,而这种“冲突”,自己有必要认同吗?